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 浙江音乐学院 中本一体化招生简章
音乐表演 → 音乐表演
中本一体化
3+4培养
2026年
关键信息速览
录取要求
培养模式
转段考核
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上线,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者方可录取
学费标准
中职学费
16000元/年
本科学费
10350元/年
学校概况
中职校训
附中
本科层次
本科艺术院校
本科校训
以“弘毅尚德、博约精艺
就读信息
专业与培养目标
转段考核
考核方式:
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上线,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者方可录取
招生计划与录取办法
联系方式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2026 年 5 月 19 日 9 附件 1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浙江音乐学院 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专业考试内容
浙江音乐学院
暂无联系方式信息
专业解读
升学路径
中职3年
转段考核
本科4年
返回中本一体化列表
招生简章原文
收起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浙江音乐学院
2026 年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是由浙江音乐学院举办的公办中等音乐专业学校(以下简称
“附中”)。学校创立于 2017 年,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质
量优、特色明、水平高”为办学目标,以培养“有文化底蕴、可持
续发展的音乐人”为己任。附中依托浙音创新“大、中、小”拔
尖人才贯通培养,创建一体化协同机制,共享学科、师资、场馆
等核心资源,实现管理、培养无缝衔接;附中推行分层教学、分
类培养教学模式,实施“学、练、演、赛”一体化实践育人路径,
建有高水平青少年交响乐团、国乐团与室内乐团等,打造“未来
艺术家”特色实践品牌。
附中秉持“专业立校、文化强基”的办学理念,文化课实施
普通中学课程教学,高考文化课连续多年过线率 100%、本科录
取率 95%以上,为浙音输送大批优质生源,众多毕业生考入央音、
上音、上戏、北舞等国内双一流艺术院校以及英、美、德、新加
坡等国家的全球 Top10 顶级音乐学院,学子斩获超 400 余项国内
外艺术赛事奖项,如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
示活动(“文华奖”)荣誉;舒密尔中国青少年钢琴大赛专业一
组第一名;首届中国维尼亚夫斯基国际青少年弦乐比赛专业组评
1
委会特别奖等。2025 年,交响乐团获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
展演一等奖。
2.浙江音乐学院
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的教学研
究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
流。校园占地面积 602 亩,校舍建筑面积 36 万平方米。拥有大
剧院 1 座、音乐厅 3 座、剧场 3 个、演播厅 2 个、排练厅 104 间、
琴房935间、录音棚8间以及图书馆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校以艺术学学科门类为核心,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及音乐、舞
蹈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音乐与舞蹈学入选浙江省“十四五”
一流学科 A 类,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入选 B 类。
开设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
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戏剧学、艺术与科技、音乐
科技等 11 个专业,其中 5 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点,3 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现“双万计划”周
期内一流专业全覆盖。学校具备艺术学学术硕士、音乐和舞蹈专
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与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全力构建
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
乐教育学院、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
系、舞蹈学院、戏剧系、音乐工程系、人文社会科学部(马克思
主义学院)、艺术指导教学部、附属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2
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叔同学院等 18 个教学单位。
建成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沉浸
声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文科实验室歌剧学实验室、
数字音乐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文艺创研中心、浙江省数字
音乐现代产业学院等省部级科研机构;设立高等音乐教育研究所、
音乐学研究所、戏剧学研究所、舞蹈学研究所、艺术与文化管理
高等研究院、音乐文化研究院等 20 余个校级学科科研平台,以
及乐队学院、民族乐队学院、歌剧学院、室内乐学院和合唱学院
5 个新型表演学科教学平台。
建有室内管弦乐团、民族室内乐团、交响乐团、国乐团、合
唱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设有《音乐文化研究》学刊编辑部。
学校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雅各布音乐学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
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学院、罗兰大学等多所国际著名院校签订
校际战略合作协议,并作为主席单位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
国家音乐院校联盟”“艺术管理国际联盟主席单位”等组织积极开
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
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本科生 2859 人,
研究生 652 人,留学生 41 人。现有教职工 802 人,其中专任教
师 540 人。
作为一所现代化的音乐艺术大学,浙江音乐学院以“事必尽
善”为校训,以“弘毅尚德、博约精艺”为价值理念,以“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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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一流”高水平音乐学院为目标,立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
设、高水平办学和高质量发展,致力于培养基础厚实、技艺精湛、
特色鲜明、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努力为国家艺术事业发展
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贡献。
二、专业与培养目标
(一)招生专业
中职 本科
专业 招考方向 学制 专业 招考方向 学制
学校 院校
钢琴 三年 钢琴 四年
浙江
音乐 管弦乐器演奏 三年 西洋乐器演奏 四年
浙江
学院 音乐 中国乐器演奏 三年 音乐 中国乐器演奏 四年
音乐
附属 表演 现代乐器演奏 三年 表演 流行演奏 四年
学院
音乐 流行演唱 三年 流行演唱 四年
学校
声乐演唱(美声 民声) 三年 声乐演唱(美声 民声) 五年
注:专业名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为准。本科院校专业名称(招考方向)及学制以升入本科
阶段时为准。
(二)人才培养目标
中职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培养音乐表演专业,主要致力
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艺双馨的新时代音乐艺术人才。
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两校共同制订,其中中职阶段教学任务由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负责完成,本科阶段教学任务由浙江
音乐学院负责完成。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办法
因音乐表演专业的特殊性,需提前对有意报考该专业的各地
考生进行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在其所在地初中学业水平考
试录取时填报相关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早于我校专业考试时间的
4
地区,可先填报志愿后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所填
我校志愿方有效)。
(一)招生计划
计划数
专业名称
小计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台州 金华
音乐表演 30 23 2 1 2 1 1
注:名额投放地市及相应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地 2026 年各类高中报名条件的应、往届初
中毕业生,且要求具备良好的音乐表演专业基础。
2.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集体学习、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6 月 1 日 17:00,符合报考
条件的考生登录招生网(https://fzzs.zjcm.edu.cn/zbzs)进行网上
报名。
(四)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近期标准证件照(一寸 2.5*3.5 厘米),底色不限。
(必须是标准电子版证件照,不可使用手机拍摄或翻拍的证件照片)
2.考生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如考生还未办理身份证件,
则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电子版)
3.考生在校证明(内容含:在读学校、在读年级、19 位数全
国学籍号),需加盖学校公章。
(五)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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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考试时间:2026 年 6 月 6 日—7 日(各科目考试具体
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6 月 3 日 14:
00)。
2.专业考试安排:如总报考人数不超过总招生计划数的6 倍,
则直接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时间:6 月 7 日);如总报名人数超
过总招生计划的 6 倍,则增设初试环节。初试实行淘汰制,复试
实行打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同分者,均视为专业
合格。初、复试均线下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1)初试:6 月 6 日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初
试曲目可以与复试曲目重复。
(2)复试:6 月 7 日进行,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初
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
注:初试结果将于 6 月 6 日当天考试结束后公布。
3.专业考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
浙江音乐学院。
4.专业考试内容:见附件 1。
(六)考试成绩合格评定
根据复试考试情况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合格
线。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按地区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七)考试成绩公布及效用
1.成绩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于 6 月 13 日前在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各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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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绩效用: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在各地中考招生中
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早于我校专业考试时间的地区,可
先填报志愿后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所填我校志愿
方有效。
(八)录取办法
1.中考录取办法
中职招生纳入各市统一中考,在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
据考生中考成绩、所填志愿从高到低,按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工
作由各地市招考中心组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录取新生名单由
各地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2.高考录取办法
三年后升入浙江音乐学院的学生须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上线,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者方可录取。
(九)学籍管理办法
1.中职阶段
学生录取后在中职阶段按照《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学籍管理,录入中职学生学籍系统。
2.本科阶段
升入本科高校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进行学籍管理。未升入本科高校的学生,但达到中职毕业水平的,
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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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学费及其他
1.中职学费 16000 元/年,本科学费 10350 元/年。本简章所
公布的学费如有变动,按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未尽事宜,浙江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保
留最终解释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
信息及测评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因误填、错填、漏填、填
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无法参加术科测评或影
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截止后,所有提交信息不
得更改。
2.报名资料上传后需经学校审核通过,如遇到符合报名条件
而未能通过审核的情况,可根据提示重新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后
方具备参加专业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
试资格。凡有考试测评缺项的考生,测评成绩视为无效。
4.专业技能测试除小军鼓可以看谱演奏外,其他项目必须背
谱演奏。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不演奏华彩乐段。
5.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现代乐器
演奏除该专业技能测试要求中写出可带伴奏的项目外,其他项目
不得使用伴奏;声乐演唱、流行演唱的伴奏要求详见附件 1。
6.除钢琴、马林巴、小军鼓、中国大鼓、排鼓、板鼓、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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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风琴、爵士鼓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五、咨询联络
咨询电话:0571-89808499
学校网址:http://fz.zjcm.edu.cn
邮箱:fzzb@zjcm.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浙音附中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202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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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浙江音乐学院
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专业考试内容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一)钢琴
(1)肖邦练习曲一首。
(2)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除外)。
(3)自选《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中的前奏曲和赋格一套。
(4)古典风格奏鸣曲的快板乐章一首。
(5)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二)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
1.自选三个八度(含)以上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
八度,不含换指八度、十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克莱采尔 42 首练习曲)。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
中提琴
1.自选三个八度(含)以上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度、
六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唐拉克辉煌练习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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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的第一、二乐章,或中
型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大提琴
1.自选三个八度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度、六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李氏练习曲、波帕尔中级练
习曲)。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或中型
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低音提琴
1.自选两个八度的音阶、琶音。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西门德尔 30 首练习曲)。
3.自选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或中型乐曲
一首(风格不限)。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1.自选大调、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竖琴
1.自选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套(含上下行),调性自选。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鲍克撒练习曲第二册)。
3.自选中型乐曲一首。
西洋打击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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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马林巴演奏。
(1)音阶、琶音,速度不低于 =60;
(2)自选独奏曲一首。
注:马林巴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三)中国乐器演奏
竹笛、笙、唢呐、扬琴、柳琴、阮、琵琶、古筝、古琴、二
胡、板胡、三弦
自选不同风格的乐曲两首。
注:报考板胡专业,可用二胡参加考试。
民族打击乐
1.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或音乐会练习曲一首。
演奏乐器:中国大鼓、排鼓、板鼓中任选其一。
注:小军鼓、中国大鼓、排鼓、板鼓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
鼓棒自备。
(四)现代乐器演奏
电子管风琴
1.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2.自选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299 及以上程度)。
3.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时代风格不限。
注:考生须按照考场提供乐器型号选择考试用琴,并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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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注明。
考试用琴:雅马哈 YAMAHA ELS-02C、吟飞 RS-1000E。
手风琴
1.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时代风格不限。
2.自选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299 练习曲以上程度或伊万诺夫
练习曲)。
3.自选巴洛克作品一首(二声部以上)。
流行键盘
1.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2.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3.自选流行或爵士风格作品一首(可带伴奏)。
注:
(1)考场提供演奏用三角钢琴,考生不得用电钢琴或电子
键盘参加测试。
(2)伴奏要求:伴奏音乐必须是移动 U 盘存储的 MP3 格
式文件,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
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 U 盘无法播放的情
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古典吉他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巴洛克风格,另一首风格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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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组曲、奏鸣曲等多乐章作品可选取其中单乐章或多乐章
来演奏。
流行吉他
1.自选指弹吉他练习曲一首(不带伴奏)。
2.自选电吉他独奏乐曲一首(可带伴奏)。
注:
(1)伴奏要求:伴奏音乐必须是移动 U 盘存储的 MP3 格
式文件,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
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 U 盘无法播放的情
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2)效果器自备。
低音吉他(电贝司)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可带伴奏)。
注:效果器自备
萨克斯管
1.自选音阶、琶音一条,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式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中型乐曲一首,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爵士乐曲一
首。
流行打击乐
1.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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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选爵士鼓乐曲两首,风格不限。其中一首不使用伴奏,
另一首必须使用伴奏。
注:
(1)小军鼓、爵士鼓(五鼓配置连镲片和双踏),须使用
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2)伴奏要求:伴奏音乐必须是移动 U 盘存储的 MP3 格
式文件,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
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 U 盘无法播放的情
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五)声乐表演
美声演唱
自选声乐作品两首,要求包括中一首中国声乐作品、一首外
国声乐作品。中国声乐作品可以是中国艺术歌曲、咏叹调或“五
四运动”以来的创作歌曲。外国声乐作品可以是艺术歌曲或歌剧
咏叹调等。不可演唱流行歌曲。
注:
(1)所有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
(2)咏叹调必须按原调谱面演唱。
(3)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
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民声演唱
自选中国声乐作品两首,可以是民歌、中国歌剧选曲、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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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改编戏曲片段、创作歌曲等,必须原调演唱。
注:
(1)所有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
(2)中国歌剧咏叹调必须按原调谱面演唱。
(3)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
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六)流行演唱
自选歌曲两首(中外作品均可)。
注:
伴奏要求:伴奏音乐必须是移动 U 盘存储的 MP3 格式文件,
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
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 U 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
须做无伴奏表演。也可选择自弹自唱(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民谣
吉他),吉他自带。
二、专业素养测试内容
1.笔试(考试时长 40 分钟)
听音记谱(一律采用五线谱):
①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单音程范围内)。
②和弦:大、小三和弦原位、转位。
③节奏(单声部):2/4、3/4 节拍范围,含附点、切分等 16
分音符时值以内的各类节奏型。
④旋律(单声部):2/4、3/4 节拍范围,含附点、切分等 16
16
分音符时值以内的各类节奏型。
2.面试
视唱:2/4、3/4 节拍范围,一个升、降号内大、小调式及中
国民族调式,含简单经过音、辅助音。考生随机抽取一道“五线
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题第一个音,用固定唱名进行视
唱。
参考教材:
《视唱练耳教程》亨利·雷蒙恩 古斯塔夫·卡卢利编著(1A)
(1B)人民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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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示信息,仅供参考